2013年1月9日 星期三

孔融的詭辯



 
漢末有管秋陽者,與弟及伴一人,避亂俱行。天雨雪,糧絕。謂其弟曰:“今不食伴,則三人俱死。”乃與弟共殺之,得糧達舍,後遇赦無罪。 此人可謂善士乎?孔文舉曰:“管秋陽愛先人遺體,食伴無嫌也。”荀侍中難曰:“秋陽貪生殺生,豈不罪邪?”文舉曰:“此伴非會友也。若管仲啖鮑叔,貢禹食王陽,此則不可。向所殺者,猶鳥獸而能言耳。今有犬齧一狸,狸齧一鸚武,何足怪也?昔重耳戀齊女而欲食狐偃,叔敖怒楚師而欲食伍參。賢哲之忿,猶欲啖人,而況遭窮者乎?”
這則發生在孔融和荀彧之間的小故事載於西晉儒者傅玄《傅子》裡,亦收在嚴可均的《全晉文》之中。在漢末,孔融是出了名語不驚人死不休的。譬如和禰衡胡扯時,彼此分別比對方以顏淵和孔子,又發出父母之於孩子實無何親可言的浪話(很符合今天個人主義氾濫的前衛思潮),甚至公然調侃曹操的禁酒令等等,這些都是極有名的“語不驚人死不休”。只是這回和荀彧的嘴炮,看到他如此回應,別說在那個時代,即便是今天,直是叫人聽了就會瞠目結舌的——尤其在人權那麼高漲的現世代,廢死團大大們聽到了可是不答應的。他認同兩兄弟爲了活命而吃旅伴的作為。爲了將之合理化,和儒家提倡的孝道聯繫起來,說是管秋陽因為珍惜愛護父母生下來的身體,爲了保住這個受之父母的身體髮膚,吃掉同伴,無可厚非,聽了真是哭笑不得(這時不禁要歎,只要頂著孝道、仁義的聖人帽子,說什麼渾話都是合理的。即便不是渾話,若時常頂在頭上,嚴以律人,虛偽也就隨之顯現)。他進一步以狗吃狸,狸吃鸚鵡的自然現象,來文過飾非——文飾這人吃人不自然現象的非。至於“賢哲之忿,猶欲啖人”,這句原本不可當真的激憤之辭,他也牽進來說,難怪有人說他不能持論,理不勝辭。不過,在當時那樣的情況下,說穿了他就只是在耍嘴皮子(和很多陽奉陰違的人們比起來,他顯然磊落多了),似是而非,叫人聽了一愣,不能立刻還擊,借用曹丕的話來說,就是“雜以嘲戲”,以此在嘴巴上折服那些表面謙恭實則虛偽的謙謙君子——反正就是和你過不去,不讓你的生活過得太舒服太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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