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30日 星期日

那一晚的月明星稀

那是一个小市镇。四周水海环绕,海上山石嶙峋,波澜壮阔,慨叹迷人。置身其中,会让人觉得自己不过是渺小的生物。看着一波又一波的浪花,后浪推前浪的,更只会让人觉着世上万事万物,尤其是自己,不过是大时代中的小过客,功名利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明争暗斗、权谋手段,稍微呵呵,就成了回忆中的历史。就像浪花,谁也留不住。

那是一群少年人的时代。夜未至,心犹雄,经历了人生中其中一场小考验后,他们相约逃离这热闹喧嚣的都市,联袂到没有尘飞嚣舞但又纸醉金迷的孤岛——这是一座充斥着糜烂颓废的腐朽丧尸味儿但又是那么触人心魄令人难以拒绝不去嗅这腐尸味儿的孤岛。那几个少年人把平时戴惯的面具拆除下来后,将压抑已久的快乐给引爆,夜夜笙歌,日日狂欢,肆无忌惮的,无边无际的,然后又有点丧失本我的。

那是吹着闷闷热风的傍晚。风咸咸的粘粘的,吹得人浑身不适。极目所至处,一片蓝澄澄的天水相连之景呈现眼前,这情景让人有种仿佛盘古又要将这世界给重新阖起来的感觉,然后把自以为是的人类埋葬在黑暗内。其中几个少年人却还是自顾自的嬉水玩闹,丝毫没感到危机的即将来临。渐渐的,如血的残阳沉没入海里,而殷红的云霞则依旧笼罩着茫茫大海,将绿油油的海水染成一片血红,仿佛为迎接黑暗而预先血洗这世界。世间万物被压进血色中,脚上一堆堆的贝壳顿时引人注目,看上去红橙橙的,就像浸身血泊的尸躯,触目惊心。而沙滩则顿变成乱葬岗,尸横遍野的,却还是让那班少年人践踏着,无情的,自私的。适逢几个少年人有收集贝壳的雅致,这边东捡捡,那边西拾拾,看上去好像是在帮它们收尸似的。至于那些出身不好有残缺不是美丽品种的贝壳,他们望也不望一眼,不屑一顾的,自以为是的。抑或拾了起来放在掌上稍微看看后,就随手抛开,又是无情的,也是自私的,然后继续践踏着它们。所以说,人啊,有时候还是长得好看些好,毕竟这是一个以貌取人注重包装的庸俗年代。

终于,天上的云霞已消失在昏暗的暮色中,黑暗越来越逼近那班少年人。他们似乎也感到黑暗的压迫,于是就匆匆踏上归途,回到鸟巢,再匆匆将身上的污迹冲洗后,便到外填饱自身的万恶根源……

那是一个月明无星的夜晚。想举杯邀明月,明月却连眼尾也不睬他们的,兀傲地发光发热,许是她看不起他们吧。古时一位枭雄曾说过“月明星稀”这样的话,月明星稀总还有三五颗星星伴着,月儿不会感到孤独,至少还有几颗星儿衬出她的高雅,可月明无星就显得有点苍凉了,再靓丽再高雅也只是孤身只影,无处炫耀,孤芳自赏又有点没趣,就像三五个女人出街时,总有一个是比其他好看的,死男人经过那群女人身旁时,目光总是放在比较出众的那一位,即使她的容貌在平时而言是平凡的。其时的月儿,她一定是孤寂的。

那是一个对酒闲聊的深夜。一群少年人从外头回味完童年的玩意儿后,其中一个少年人即往冰箱里头钻,取出一罐含有酒精的水,径往肚里灌。草随风而舞,水随流而逐,人随势而动。那名少年人的举动如火般蔓延到每个人身上,似乎激发了他们最原始的欲望,于是人手一罐。要说酒是最能看清一个人的品格,应该也不为过,但是那一夜却似乎没闹出什么负面事儿,这是不是说,每个人都是正面的?还是说大家都谨守弗洛伊得的那一套“本我、自我、超我”?所以理性的堤坝依旧没被感性的洪水给冲破。然后他们继续闲聊。

酒酣耳热之际,大家似乎都让酒精冲昏了脑。好安静,静至渐凉的夜风在阳台外吹过时都听到那呼呼声。于是,夜半无人私语时,此时无声胜有声。折腾至凌晨四时许,各自回放歇息去了。进房前,一名少年人往阳台走去。意外的,天空竟下起雨来了,毛毛的。他静静看着。在这夜空底下飘飞的雨粉,无声无息的,改变了整个世界。从阳台上望出去,天地间湿茫茫一片,就像水族馆般清丽纯净。如果平时也是这般清丽纯净,那该多好啊。

据说,巧克力含有让人快乐的能量。是因为这个原因吗?所以那群少年人拼死命买巧克力。若真是这个原因,是不是意味着大家都不快乐?因此须从巧克力里寻找快乐的泉源。而平时脸上所显现出来的快乐,是源自内心的?抑或只是伪装的?那些平时在别人面前扮演开心果的,他们的内心,真的是开心?还是说他们都怕寂寞,怕没朋友,怕没人注意,所以就一直扮演着开心果的角色,以博得关注。又据说,很多开心果在平时独身一人时,都是有点伤感有点消极的。

于是,三天两夜的浮罗交怡之旅就这么落幕,悄无声息的。然后,除了巧克力和含有酒精的液体,谁也带不走半片云彩。就像浪花,谁也留不住。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
古人今人皆流水,共看明月皆如斯。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寻扁舟。
如烟往事梦中搜,搜尽梦醒兀惆愁。
直把酒杯对明月,世间变幻尽悠悠。

2007年9月19日 星期三

不务正业

什么时候开始,每当考试时,都不务正业,而是径干些无关事要的事情。终于在假期前赶完《洛神》,是在昨晚凌晨两点时正式与她作个告别的,我想,那时候,班里同学都在努力准备着四书吧。看完后,有点不舍地将她阖起来,神思继续游荡在宓妃与陈王之间那难舍难分但却又伦理难容的感情世界。子健终究是太仁厚了,政治上的失意致使其抑郁早亡,所幸临终前留下来的《洛神赋》延续了他的精神,绝世文采继续留在人世。而风华绝代的甄宓却也落个死于非命的下场,这对在世时因为世俗礼教而难在一起的有情人,唯在死后方到地府再续鸳鸯缘了。我想,若子健长命百岁,或许能够创造出更令人动容的诗文,但前提是他必须一直处在忧郁悲愤的状态,毕竟,自古以来,文人墨客的惊世文章之所以那么惊世那么动容,大多是因为满身忧愤集于一身,无处宣泄,唯有通过笔墨砚纸来抒发一己之情矣。

不晓得要到什么时候,我才能成为他们的一份子?古时候以三种方式来断定一个人的成就:立德、立行、立言。立德我倒没有这么大抱负,只希望自己能够立言,所作文章能够流传于世,足矣。不过,这终究只是个遥远的梦想吧?毕竟,在这资讯爆炸的年代,凭我现在的修为,欲从中脱颖而出并立言于世,难矣。况且那些在台湾中国留学念中文系的大马生,他们的根基肯定比我们这些留在本地的扎实很多,懂的东西也非我们所能比,呜呼~

唯求自己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读最多的书,充实充实再充实,否则,身为中文系生,毕业了出去与他人竞争时,没有足够的料是难以生存的,弱肉强食,能者居之,是亘古以来不变的定律。除非我甘于浑浑噩噩苟且残存走肉行尸般就此度过一生,哈~(若真如此,那我倒不如现在先死去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