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從王沈那句酸溜溜的話來看,他自己是不屑當名士的,儘管他多少也沾染了“裝名士”的習氣。名士之於今日,便如同於文青。在這年頭,想當文青,還不容易?去逛書店不買書而只拍書封打個卡,曰「在唐山邂逅漢娜鄂蘭」;又或者下了一場雨,便說「天空哭了,我的心也灰了」;再不就是要落實公民義務以前,先拍下自己無框眼鏡內的濃眼再嘟個猴子嘴的相後,寫下「翌日凱道乎」……那麼,但使常得無事,滑手機,多拍照,善打卡,便可謂文青。
酒喝多了,手就滑開了。還是回來說酒吧。
要說,吃飯與飲酒,本質同,收效異,卻相得而益彰。兩物皆為五穀所成,飯使人飽,酒令人醉。飽,乃皮囊所需,醉,則精神所求。世俗多是憂心人,吃飽了身,心猶懸蕩。此時,唯有飲酒,才能填滿這空蕩蕩的虛。
說了這許多,反對飲酒的人或許還是會認爲飲酒無益於身,有敗於俗。因此,我也只好回:「無為此無益之事,何以遣那有涯之身?閒花野草,也自有其性!」
美酒的性質,就如嵇康〈酒賦〉所說的:“重酎至清,淵凝冰結。”醇酒之美,便在於經過反覆多次釀成,是清而又清,凝而又凝。因此,它所附帶的另一功能,便是袒露人心,使人隔在皮層混雜污濁的虛偽、矯飾,都層層剝去,只剩最真最實的那一顆心,赤誠流瀉。 萍水相逢的人,經酒精催化,霎時之間,揚棄文明馴化之後的虛矯,便一見如故。待杯空人去,呼嚕大睡,一覺醒來,醉意消時,便成了淡如水的浪人之交,陽關道獨木橋,誰也不在意。酒國中自有樂地,樂地中不乏性情人——情之所鍾,正在我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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