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3日 星期六

這是阿拉的旨意


這幾日馬來西亞因為伊刑法一事鬧得沸沸揚揚。對我這個吉蘭丹的華人來說,如果僅僅站在最直觀及最自私的立場來看,通過不通過其實都沒差,因為那“看起來”不影響到“我”,“我”又不是穆斯林,也沒想過要娶馬來妹妹。估計多數典型的“各掃門前雪”的華人大概都會這麼想吧,也許。

然而,如果依然以這種“那只是穆斯林的事”來看待這次事件,那麼“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這口號,大概永遠就只能停留在口號而已。各個族群的共識不一定會因為這樣的思考模式而分散,但對促進消磨彼此隔閡的作用,大概是會有滯礙吧。如果站在民主進程來看,《可蘭經》信條下的懲處和“世界人權宣言”多少是有牴牾的。只不知伊黨會怎麼處理這一層。

奈何,族群與宗教一直都是我國不能理也不能亂的敏感課題,而馬來人一出身就註定一輩子是穆斯林這件事,也使得其他友族在公開場合不好對伊斯蘭教說嘴,彷彿已成為一種禁忌。正當如此思量之際,恰好看到這麼一則除了馬哈迪這尊拿督公之外公然反對伊刑法的馬來人的新聞
前任首相署部長再益趁機諷刺一些道貌岸然的馬來人表裡不一。他聲稱,雖然這群人的言行似乎很正派,但私底下卻在國外飲酒尋歡,違反伊斯蘭教義。他抨擊,這些“膽怯”的馬來人本應反對大馬落實伊刑法,但他們不敢對此提出看法。再益是吉蘭丹人。他坦承本身曾與朋友到丹州和泰國邊界尋歡,而那裡每逢週末都有上千人狂歡。(只不知在伊刑法真的落實的情況下,身為吉蘭丹人且又坦承“罪行”了的他,會否被起訴然後被石頭丟死?)
《紅樓夢》第四十九回寫湘雲、寶釵、寶琴、平兒、鳳姐、寶玉在大雪天底下圍烤爐燒鹿肉吃。黛玉因為身子弱,吃了難消化,所以只能在一旁乾瞪眼,笑笑地說起風涼話:“哪裡找這一群花子去!罷了罷了,今日蘆雪庵遭劫,生生被雲丫頭作踐了。我為蘆雪庵一大哭!”湘雲一聽,冷笑道:“你知道什麼!‘是真名士自風流’,你們都是假清高,最可厭的。我們這會子腥膻大吃大嚼,回來卻是錦心繡口。”那群被再益批評不敢提出看法的馬來人甚至對此附和的巫統黨人,膻心繡口,都要遵循阿拉的旨意,如同於本回湘雲口中所罵的假清高,只差還沒為阿拉同聲一哭。

對於伊刑法,那些看起來言行似乎很正派的馬來人大概都是被層層經過宗教馴化後的外衣所包裹,卻忘了只要站在現代人權的立場來檢視這套刑罰的合理性,大概就理據自明了。從某種程度來看,這種刑法制度,無疑只對一般平民階層或者弱勢的穆斯林以及與穆斯林可能扯上關係的非穆斯林湊效。偷了東西的,不管男女,就要斷手;通姦的,不是鞭笞一百下就是被石頭丟死(耶穌:“你們當中誰是沒罪的,誰就可以用石頭扔他。”)。但是落實了這套刑法能否降低罪案率的發生,情形就如同於死刑。很多人以為,死刑能起到恐嚇作用,犯罪率會因此減少。但事實是否如此,嗯,問問谷歌大神啰。要說,法律本來就只是對有錢有勢的人公平。再多加這麼一套復古的刑法,一般民眾無端多了另一套規訓,而且還是不合乎現代人權意識的規訓,真是不嗚呼也要哀哉了……

不過,就如許多識者所指出的,伊刑法通不通過,關鍵都在巫統黨一方,議席的大多數始終是執政黨,贊成與反對,終歸是看執政黨臉色。只是,當宗教碰上政治,其變質乃在意料之中。通過也好,不通過也罷,都只是少數幾個政客爲了遂一肚子的個人算計而在檯面角力的政治的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