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9日 星期四

【轉帖】寧鳴而死,不默而生——知識分子談劉曉波案

作者:上海特約記者沈愚

劉曉波被判11年重刑之後,北京電影學院教授崔衛平在徵得同意後,將許多中國知名知識分子對劉曉波被判刑的看法在“推特網”公佈出來。

杜小真的看法:因為思想和提出問題而獲罪,在今天只能解釋為對思想言論自由這現代政治生活中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公民權利的褻瀆和挑戰。況且零八憲章,在沒有簽署的我看來完全是善意和建議性的,如果連這都不能容忍,真是太可悲。我並不完全同意劉曉波的一些觀點,但他發表觀點的自由絕對應該受到保護。

賀衛方的看法:不久前,某海外傳媒來電採訪,問我對於劉曉波的十一年之罰。我沒有好氣地說:“我欲無言。”對方問:“難道說你不覺得十一年太重?”我反問:“難道說判三年就適當麼?對於根本無罪者,一天都太重,一天之罰都是冤獄。再說,你真以為他會在牢裡服滿十一年?”

余英時:劉曉波先後入獄三次,一次比一次光榮,這次最光榮。中國史上有一個光輝先例范仲淹,他“寧鳴而死,不默而生”,一生被貶放三次。一次送行,朋友們說:此行極光。第二次大家說:此行亦光。最後一次說:此行尤光。他笑答:仲淹前後三光矣。這便是今天的劉曉波。

梁文道:說劉曉波是“異見份子”,但什麼叫做「異見份子」呢?一個正常的社會本該有許多不同意見。我在香港、台灣和美國等地方見到知識分子勇於自命“異見份子”,以志其異;但在緬甸、伊朗和中國卻見到無奈被封的“異見份子”,幾成罪名。可見只准一種意見是正見的國家才會有劉曉波這種“異見份子”。

王曉漁的看法:我不會翻牆,沒有在大陸媒體上看到報導。我堅信一個手無寸鐵的書生因為幾篇文章將在鐵窗之內度過11年,是少數敵對勢力製造的謠言。一個偉大、光榮、正確的國家,怎麼可能允許這種違反法治的事情發生呢?希望廣大善良的不明真相的群眾,睜開眼睛,明辨是非,不要被謠言迷惑。

郭于華的看法:08憲章表達的是公民最基本和正當的權利要求,而且提倡以溫和改良的方式推進社會進步,道出常識何罪之有?即使說的全然不對,也不可以因言獲罪。判劉曉波有罪才是真正的顛覆國家政權(合法性)之罪,而且是對社會良知和人類文明的挑戰。

新左派學者黃紀甦的看法:坦率地說,我對劉曉波有過很多批評,但是現在不應該以言治罪。這個例子不應該開,開了不是一件什麼好事。

朱學勤的看法:“我不同意你的觀點,堅決捍衛你發表觀點的權利”,這是文明共識,法治底線。以言治罪,置文明於何地?置憲法於何地?籲請最高法院介入,駁回此案,維護文明,維護憲法尊嚴。

來源:http://www.rfi.fr/chinois/actu/articles/120/article_18416.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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