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文人講演錄》信口開河之處 《
最近蒙友人推薦﹐看了一本《魏晉文人講演錄》(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9年3月版)﹐此書為“大學名師講課實錄”叢書中的一種﹐附有光盤。坐在家裡就可以聽大學名師講的課﹐實在是很方便的。
這本書內容豐富﹐頗有精彩的意見﹐語言簡潔生動﹐學生一定愛聽的﹐對讀者也有教益﹔正如封底的廣告詞所說:
課堂教學是一門藝術﹐在名師們手中﹐這門藝術往往呈現出豐富色彩﹐發射出迷人的光芒。
您也許沒有機會去聆聽這些名師講課﹐但有了這樣的“講課實錄”在手﹐就相當於旁聽名師講課﹐應該是可以彌補一些遺憾的。
可惜金無足赤﹐其中似乎也頗有信口開河之處﹐容易給旁聽的人灌輸錯誤的信息﹐形成某種難以彌補的遺憾。試略舉幾個例子如下:
魯迅先生曾經發過一個感慨﹕“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他是在為瞿秋白整理文集之後﹐發出 這一感慨的。我們知道﹐瞿秋白是共產黨的領袖之一﹐但是他又是一個文人。瞿秋白臨死之前寫過一篇《多餘的話》﹐寫得很有情感﹐確確實實揭示出他那種文人的 心態﹐包括他對自己的評價﹐都非常有意思……魯迅的“人生得一知己足矣”的感慨是在閱讀﹑整理完瞿秋白的文集﹐也就是對瞿秋白有了更深的瞭解之後發出來的 ﹐他從瞿秋白的文章中讀出了瞿秋白的孤獨﹐有一種同病相憐的感受。(P19)
……黃侃提出要拜劉師培為師﹐跟著他學習《左傳》﹐隨即便跪倒在劉師培面前﹐行拜師之 禮。劉師培也正要找一個人來繼承這個事業﹐而黃侃本身的學問也很好﹐自然也就高興地答應了。不過黃侃回到家裡以後﹐他的太太不大高興了﹐因為劉師培的年齡 比黃侃大不了多少﹐也就七八歲吧﹐而傳統社會裡師生即父子﹐是不管年齡差距的﹐所以黃太太覺得自己平白無故地晚了一輩﹐心裡很不舒服﹐便埋怨丈夫說﹕“你 這個事情做得很荒唐﹐劉師培比你大不了許多為什麼要去拜他做老師﹖”黃侃卻哈哈一笑說﹕“你們女人啦﹐就是頭髮長﹐見識短。你不知道﹐劉師培的《左傳》學 在學界是一大重鎮﹐是他看家的本領﹐到現在為止還無人繼承﹐而祗要他收我為學生﹐他的《左傳》學遲早也就是我的了……”(P33)
按﹐這裡細細轉述黃先生夫婦的對話及其心理﹐相當生動有趣﹐但恐怕祗能看作是儒林演義裡的故事。或可付之閑談﹐不堪用於講課。周勛初先 生說﹕“季剛先生與劉師培年紀相若﹐二人一直保持著朋友的關係。其後季剛先生以為自己的經學水平不如劉氏﹐乃于民國八年執贄行弟子禮。”(《黃侃〈文心雕 龍札記〉的學術淵源》﹐《中國文學研究現代化進程二編》﹐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P35)這無非是轉益多師傅﹑學而不厭的意思﹐未必有什麼委瑣的想 法。至於拜師的具體經過﹐頗多傳聞異辭(詳見萬仕國《劉師培年譜》﹐廣陵書社2003年版﹐P272-273)﹐但未必有大段的臺詞。又﹐劉師培 (1884-1919)只比黃侃(1886-1935)大兩歲。
公元196年﹐曹操把漢獻帝從軍閥手裡接過來﹐將他安頓到許昌﹐改年號為建安﹐一直到公元220年曹丕稱帝﹐年號才變。(P65)
按﹐在“建安”和曹丕稱帝后的年號“黃初”之間﹐還有一個年號“延康”﹐祗有幾個月。《後漢書・孝獻帝紀》﹕“(建安)二十五年春正月 庚子﹐魏王曹操薨﹐子丕襲位……三月﹐改元延康。冬十月乙卯﹐皇帝遜位﹐魏王曹丕稱天子。”“延康”是東漢的最後一個年號。所以公元220年有三個年號﹐ 前面是建安二十五年﹐中間三月至九月是延康元年﹐後面曹丕改朝換代稱帝后則是黃初元年。
……最後丁夫人也沒有再嫁﹐一個大概是丁夫人自己也找不到合適的﹔還有一個就是恐怕也沒有人敢娶她﹐畢竟她曾經是第一夫人。(P67-68)
按﹐曹操的原配夫人丁氏同曹操鬧別扭﹐被打發回了娘家﹐後來曹操去接她﹐她根本不理﹐於是就分手了。曹操是表示過“欲其家嫁之”﹐但 “其家不敢”求求據《三國誌・魏書・后妃傳》裴注所引《魏略》﹐情況大體如此。在那個時代﹐女子出嫁包括改嫁﹐決定權在家長﹐所以恐怕不存在丁夫人本人找 不到合適的對象﹐或沒有人敢娶她等等情況。那是一千八百年前的建安時代啊。
曹干是曹操最小的兒子。曹操快死的時候﹐曹干還很小。他在臨死的時候放心不下﹐將曹丕叫過來叮囑說﹕“這孩子三歲死了母親﹐現在五歲又將失去父親﹐我就把他託付給你了。”舐犢之情﹐溢于言表。(P68)
按﹐這裡問題比較多。首先﹐據《三國誌・魏書・武文世王公傳》曹操有25個兒子﹐曹干(﹖-261)生年不詳﹐所以他是否最小﹐現在無 從知道﹔從該傳的排列來看﹐他夾在中間。該傳雲﹕“趙王干﹐建安二十年封高平亭侯……太和六年﹐改封趙王。幹母有寵于太祖﹐及文帝為嗣﹐幹母有力。文帝臨崩﹐有遺詔﹐是以明帝常加恩意。”既然曹干在建安二十年就已經封侯﹐那麼到建安二十五年曹操去世的時候就決不止五歲求求即使曹干一生下來就是高平亭侯﹐到 此時他也得算是六歲了。
曹操病逝于洛陽時﹐曹丕不在他身邊而在鄴城﹐所以曹操不可能將曹丕叫過來有所叮囑。《三國誌・魏書・陳矯傳》雲﹕
太祖崩洛陽﹐群臣拘常﹐以為太子即位﹐當須詔命。矯曰﹕“王薨于外﹐天下惶懼﹐太子宜割哀即位﹐以系遠近之望。且又愛子在側﹐彼此生變﹐則社稷危矣。”即具官備禮﹐一日皆辦。明旦﹐以王後令﹐策太子即位﹐大赦蕩然。
可見此時太子曹丕在鄴城運作非常緊張﹐他迅即接了曹操的班﹐為魏王。陳矯所說的“愛子在側”表明曹操臨終前另有“愛子”在洛陽﹐他認為 這裡隱藏著危機。專政首腦之死歷來是一種微妙的時刻﹐許多大的變化發生於此時﹐所以陳矯建議曹丕趕緊接班﹐造成既成事實﹐防止政局發生意外。
總之曹操臨終前並不是向曹丕有所叮囑﹐而是向就在身邊的“愛子”有所交代﹐其內容並不是關心曹干﹐而另有其人。西晉人陸機《弔魏武帝文》(《文選》卷六十)提到他在國家檔案裡看到過曹操的遺令﹐並且寫道求求
觀其所以顧命塚嗣﹐貽謀四子﹐經國之略既遠﹐隆家之訓亦弘。又雲﹕“吾在軍中﹐持法是 也﹐至小忿怒﹐大過失﹐不當效也。”善乎達人之讜言矣。持姬女而指季豹﹐以示四子曰﹕“以累汝。”因泣下。傷哉﹐曩以天下自任﹐今以愛子託人。同乎盡者無 餘﹐而得乎亡者無存。然而婉孌房闥之內﹐綢繆家人之務﹐則幾乎密歟。又曰﹕“吾婕妤妓人﹐皆著銅爵臺。于臺堂上施八尺床﹐?帳﹐朝晡上脯?之屬。月朝十五 ﹐輒向帳作妓。汝等時時登銅爵臺﹐望吾西陵墓田。”又雲﹕“餘香可分與諸夫人。諸舍中無所為﹐學作組履賣也。吾歷官所得綬﹐皆著藏中。吾餘衣裘﹐可別為一 藏﹐不能者兄弟可共分之。”……
可知他關心的是“姬女”和“季豹”﹐而他寄予希望的人則是“四子”。關於“持姬女而指季豹”一句﹐《文選・弔魏武帝文》李善注引《魏 略》雲﹕“太祖杜夫人生沛王豹及高城公主。”原來他特別關心的是杜夫人生的季豹即曹林(﹖-256)和一個女兒。杜夫人及其一子一女情況都很複雜﹐這裡就 不去多說了。
“四子”是誰﹖《文選》李善注雲﹕
四子﹐即文帝以下四王也。太祖崩﹐文帝受禪﹐封母弟彰為中牟王﹐植為雍丘王﹐庶弟彪為白馬王﹐又封支弟豹為侯。然太祖子在者﹐尚有十一人﹐今唯四子者﹐蓋太祖崩時﹐四子在側。史記不言﹐難以定其名位矣。
李善認為“四子”指曹彰﹑曹植﹑曹彪﹑曹豹四人﹐這個說法恐怕不對。曹操囑托“四子”要求照顧好“季豹”即曹林﹐受托者中怎麼可能包括 曹林本人﹖曹操不可能這樣說話。說曹操臨終時﹐曹彰﹑曹植﹑曹彪﹑曹林均在曹操身邊﹐似亦無據﹐《三國誌・魏書・任城威王彰傳》明確地寫道“太祖至洛陽﹐ 得疾﹐驛召彰﹐未至﹐太祖崩”﹐同傳注引《魏略》雲﹕
彰至﹐謂臨淄侯植曰﹕“先王召我者﹐欲立汝也。”植曰﹕“不可﹐不見袁氏兄弟乎﹖”
可知曹操臨終時曹彰並不在身邊﹐他正在奔赴洛陽的途中﹐“四子”不可能包括他在內。同樣的﹐也沒有材料能證明曹彪當時在曹操身邊。所以“四子”指誰﹐須另行考辨﹐此事說來話長﹐這裡就不去嚕囌了。
……把我埋了之後﹐給銅雀臺的那些歌舞伎發點錢﹐將她們遣散回家。這也祗有曹操才會這麼說﹐這是魯迅先生已經注意到了的。(P69)
按﹐曹操的遺令中沒有說過要遣散銅雀臺的那些歌舞伎﹐相反﹐他死後還要繼續欣賞她們的演出。據前引陸機《弔魏武帝文》﹐曹操要求銅雀臺的歌舞伎每月“月朝十五”為他的亡靈演出兩次﹐他坐在一個專門的席位上欣賞求求如果都遣散回家﹐那就看不成了。
魯迅先生確實注意到曹操遺令﹐曾說過其中“竟講到遺下的衣服和伎女怎樣處置等問題”(《而已集・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係》﹐《魯 迅全集》第3卷﹐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年版﹐P525-526)。魯迅沒有也不可能說什麼曹操臨終前決定給銅雀臺的那些歌舞伎發點錢﹐將她們遣散回家之 類的奇聞。
例子還有不少﹐不必再舉下去了。電影電視劇裡雖多戲說﹐但觀眾抱一種娛樂的心態﹐並不大要緊﹔聽名師講課是來接受知識的﹐關係比較大。 所以給學生上課﹐雖說是一門藝術﹐沒有根據沒有把握的東西一定不能講。如果真偽雜糅﹐有些地方似乎天花亂墜大有趣味﹐弄不好也許誤人子弟﹔印出書來則又會 貽誤更多的人。無論是寫文章還是做講演﹐話盡可以講得有味道些﹐材料務必要經得起核對和推敲。千萬不能給後人留下這樣的印象﹕21世紀初葉是一個學術大躍 進文章八卦多的時代。
近日﹐在《博覽群書》2009年第7期上讀到顧農先生的書評(以下簡稱“顧文”)﹐其主要內容是批評《魏晉文人講演錄》一書中的一些細節。其中的許多考證﹐比如延康年號﹑黃侃與劉師培的年齡差距等﹐都言之有據﹐令人信服。恰巧﹐我最近剛剛讀完此書﹐記憶猶新﹐發現顧文中也有一些不太妥當的地方﹐現在提出來﹐供讀者參考。
首先﹐關於曹乾的問題﹐是顧文批評的重點﹐文中作了大量的考證﹐以此來說明作者的“信口開河”﹐其實作者的“講演”恐怕是另有依據的。《三國誌・魏書・武文世王公傳》注引《魏略》曰﹕
干一名良。良本陳妾子﹐良生而陳氏死﹐太祖令王夫人養之。良年五歲而太祖疾困﹐遺令語太子曰﹕“此兒三歲亡母﹐五歲失父﹐以累汝也。” 太子由是親待﹐隆于諸弟。良年小﹐常呼文帝為“阿翁”。帝謂良曰﹕“我汝兄耳。”文帝又愍其如是﹐每為流涕。(《三國誌》﹐中華書局1959年版 ﹐P586)
至於顧文對曹干排行的疑惑﹐裴松之的案語也早有解答﹕
此傳以母貴賤為次﹐不計兄弟之年﹐故楚王彪年雖大﹐傳在乾後。尋《朱建平傳》﹐知彪大幹二十歲。(同上)
同一件事有不同的記載﹐這在傳統典籍中是常有的事(如九品中正的推行年代﹑郭象是否剽竊了向秀的《莊子注》等)。誰是誰非﹐有的恐怕現在還難以定論。提出自己的觀點﹐作為學術商討是可以的﹐但硬要說他人的觀點是“信口開河”恐怕就不太合適了。
其次﹐關於丁夫人的問題。顧文認為一千八百年之前的建安時代﹐女人的婚嫁之權全在家長﹐所以丁夫人的未有再嫁就一定是“其家不敢”﹐而 作者的推測就一定是信口開河了。而實際上﹐在魏晉時代﹐禮法衰落﹐其中已不乏“我的婚姻我作主”的女性﹐最典型的如賈充的小女兒賈午就是先選中自己的意中 人﹐然後“逼迫”父親將其嫁于韓壽的。(見《晉書・賈充傳》﹑《世說新語・惑溺》)以丁夫人連曹操都敢頂撞的性格﹐如果她真有中意的人﹐大概是不會受其家 族約束的﹐況且還有曹操允其另嫁的承諾在。該書作者以丁夫人性格為依據﹐並用了“可能”﹑“恐怕”一類的推測之詞﹐作為講課語言﹐似無大錯。
顧文所舉出的例子﹐有些確實屬於該書不應有的疏失﹐但有些則可以商榷。對細節的批評需要細緻查閱很多資料﹐十分難得。然而﹐如此“以點 帶面”的批評也可能造成一種滿目皆非的假象﹐從而掩蓋此書應有的價值﹐導致因噎廢食的結果。因此﹐我不揣鄙陋﹐根據自己的閱讀體驗﹐說說此書的精彩之處﹐ 或許可以當作從另一個角度對顧文的補充。
該書的切入點﹐是將文人與“注重社會秩序﹑注重外在規範﹑注重群體利益﹑注重人格氣節﹑注重對儒家經典的學習和實踐”(P5)的士人區 別開來﹐從而歸納其本質特徵﹕“文人重視個體生命﹔重性情﹔注重理想人格和精神意境的塑造和開拓﹔注重文學藝術的全面發展。”(P7)
這樣的區分和歸納﹐此前的學者是很少去涉及的。在正式開始對魏晉文人的考察之前﹐作者首先回顧了文人怎樣一步一步從士人中獨立出來﹐其 中最重要的觀點﹐是作者將莊子視為中國古代的“文人之祖”。之所以如此﹐是因為莊子的行為舉止﹑精神風貌和個性特徵都具有文人的內涵﹐而《莊子》的思想塑 造了中國古代文人主要的性格特徵。這些分析﹐充分揭示了道家思想對後世文人的深遠影響﹐可謂“切中肯綮”。古代文人的道家情結和瀟灑風采﹐就在這些論述中 拉開了帷幕。
接下來﹐作者講述了魏晉文人的四個主要群體﹕鄴下文人﹑竹林文人﹑西晉文人﹑東晉文人。這是全書的主體﹐也是全書最精彩的部分﹐其中令 人擊節讚嘆的論述俯拾皆是﹕作者認為文人作為一個階層的出現應該是在鄴下時期﹐首發其覆。在論述魏晉人“向內發現自己的深情”時﹐作者舉荀粲為例﹐目之為 “古今中外的第一情種”﹐並認為是荀粲用自己的生命為後來“聖人有情論”的勝利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于我心有戚戚焉﹔作者分析高平陵之變對名士的深切影響﹐ 讓讀者進一步理解嵇康的抗爭﹑阮籍的苦痛以及向秀的“變節”﹔作者對曹操《讓縣自明本志令》與嵇康《與山巨源絕交書》的解讀﹐不僅聯繫了具體的歷史背景﹐ 而且對二者所代表的文風進行了探討﹔作者對莊園經濟發展與文人生活的關係的論述﹐讓我們看到了魏晉風度得以產生的現實基礎﹔尤其引人注目的是﹐作者發現了 一個特殊的現象﹕自古以來就存在的江南的山水自然美為何直到東晉時期才為人們所發現﹖對此﹐作者做出了獨到的解釋﹐令人信服……這些分析﹐作者都不是止步 于“知其然”的程度﹐而是在充分吸收最新學術成果的基礎上﹐盡力尋找“其所以然”的所在﹕既探討其原因﹐又歸納其特徵﹐將紛繁蕪雜的歷史細節納入有序的脈 絡之中。這就顯示出了一位歷史學者的專業素養。而全書的最後一講﹐作者則將目光聚集在魏晉文人與琴棋書畫的關係上﹐探討了藝術在魏晉時代大放異彩的表現及 其原因﹐更是發前人之所未發﹐令人耳目一新。
閱讀該書﹐我們會發現﹐作為重點﹐作者對於魏晉文人階段性特點的探討和揭示是十分清晰的﹕竹林名士抗拒禮法﹑充滿苦悶﹑重視超越﹑任情 率性但又有一顆藝術的心﹔西晉文人的生活是最世俗的﹐他們的人格是最有缺陷的﹔東晉文人的生活逐漸情趣化﹑家族化﹑詩意化並從廟堂走向了山野。這是作者對 不同階段的文人特點的學理性概括﹐提綱挈領。
因此﹐該書並非一部什麼“學術大躍進”的著作。儘管其中有一些失于查證的地方﹐但對於魏晉文人的整體研究﹐該書頗有精彩的意見(尤其是 那些精煉的歸納)﹐仍然是這一領域不可多得的著作。既然是研究魏晉文人﹐自然要涉及文人的許多掌故。在這些掌故的基礎上作些合理的推測﹐作為課堂“講演” 應該是允許的﹐恐怕不能簡單地說它是“文章八卦多”。
對待一本書﹐我們不僅需要細緻考辨其中的枝節問題﹐還要從整體上把握該書的精彩之處和貢獻所在﹔我們不僅要勤於查證行文中可疑的地方﹐ 也要在另一個層面上吸收作者的研究成果。這不僅是對作者的尊重﹐更重要的則是對一本書嚴謹而全面的評價。而不必要的延伸批評可能會導致以偏概全﹐雖然引人 注目﹐但也容易對許多讀者產生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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