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日 星期六

元旦記事——又是“一大堆廢話”

一般,寫點東西,作點感念,不外就是留戀過去、又或想望未來這兩種模式。

要說過去一年裡於自己有什麽轉折點,大概就是來臺念書吧。不過,只把“轉折點”定在此類情況下,未免太狹隘。人生處處是轉折,自然的,處處只是點,點也在處處。只是,很多人不以現在為現在,不是汲汲於無法抹去的回憶,就是營營於飄逸無定的夢想,流連於過去和未來之間,直到死去那一日——縱知此理,卻也難以免俗。

這學期,初來乍到,新鮮自然是新鮮,尤其見著許多在過去無法想望的課,眼前是一亮再亮。但正因為性貪,結果嚼不爛,這又是始料未及的。

話說,一次,上明儒學案的課時,談到德福一致。老師於此闡發幽微,然而在我骨子裡,始終不能接受,不是說不認同先生所言,而只是礙於學力與閱歷,心俗,身也就俗,故不能深刻體會當中用意。後來,去隨便翻翻牟宗三的《圓善論》,其中寫道:

“德之所在即是福之所在。此福是成德中之主觀心境,即自得自足之樂。此福無獨立的意義(被吞沒於德),然若自助成此德,照顧著氣命而言,則無愧怍之樂便是一種有獨立意義的福。推之,殺身成仁,捨生取義,故心安理得矣,然世之不能至此者何其多也!在此說一種心安無愧之理樂,故甚為悲壯,究非最高之圓善,然甘之若飴,究亦因有一種非凡之氣命而然也。自此而言,無愧怍是一種福,是難得之樂。此可曰悲劇之福,亦如言缺陷之美也。故無愧怍之樂總是君子之所最重視而珍貴之者。因為一有愧怍,良心不安,便減低其人格之價值,雖貴為天子,於我何加焉!”

我說這是何等高深的道德境界,尤其以“殘缺”當作“缺陷美”,以“缺陷美”看作“幸福”,這一輩子,我大概是難以領略的了(隱約感到阿Q驟然來襲)。俗人如我,所認為的是,缺陷就是缺陷,又何美可言,何福可致。當然,相對於“完美”,則無事不缺陷,但若以此繼續深論,或只會淪為“咬文嚼字”層面上的文字遊戲而已。畢竟,十全十美,不過是遙不可及的理想。

上了一學期理學,粗淺體會到何以中國沒有一個西方概念下的“真正”宗教,也明瞭何以中國士子可以只事自己而不必事神、“敬鬼神而遠之”。蓋一切都是心做主,是好是壞,只關乎心,與神無尤,所以在儒家眼裡,心大概就是另一個意義上的“上帝”了。只是,與基督意義下的“上帝”所不同者,心是自己的心,所以很自然的自己就是上帝。佛教所以能在中國流行,大概也是因為佛教本身就含有自修自達的意味在內。“人人皆是堯舜”、“人人皆可成佛”,但卻“人人不能成基督”,這大概是爲什麽服膺中國“國粹”的人不能接受上帝作為最高主宰的原因之一吧?

明人方孝孺被誅十族的故事,念中文系的人大概也已經耳熟能詳。《明儒學案》記載,劉宗周甚是讚賞方氏這一“壯舉”。有人對此卻說,方孝孺的忠誠,可謂至高無上,然而連累了無辜的十族,卻顯得太激動了。可知劉老頭怎麼回應?曰:

“先生(方孝孺)只自辦一死。其激而及十族,十族各辦其一死耳。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十族眾乎?而不當死乎?”

讀至此處,心裡遂即大罵:“這什麽話!簡直就是視人命如草芥了嘛!”雖然他下一句說的似乎通情達理,然而,我終究難以苟同。後來想想,人生於世,不過幾十年,早死晚死,或輕於鴻毛,或重如泰山,也不過一死。死了的話,who cares?至少死了的人不cares,要cares,怕也無從去cares。“總之:逝去,逝去,一切一切,和光陰一同早逝去,在逝去,要逝去了。——不過如此,但也為我所十分甘愿的。”

回到當今的現實層面上來看,對於如此崇高的道德理想,區區肉身,真可達到?我很常看到好些精通義理的人,似乎心無掛礙,以理是“言”,瀟灑自然,飄飄揚揚。然而,其實際生活如何:有者錙銖必計,心胸狹隘;有者言行不一,築室道謀;更多的是,在面對很多和自己無關的事時,大都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自掃門前雪,見義,永遠不為,即使為,大概也是因為和自己切身利益有關的緣故吧。所謂外圓內方,我看是外圓內也圓才是實情。看來,落到實體上的義理之學,一切,有待重新估價。而我,也難以免俗——“世之不能至此者何其多也”,呵呵。所以,我目前只能把宋明理學當成一種藝術來看,那崇高的超越的本體的究極的道德境界,則只能“敬而遠之”而已。

至於基督徒,或許是因為深信自己頭上有個能主宰萬物的全能的神存在,所以有懼意,而自己所需要做的,只是跟著神之言,將自己放到與奴僕同等的地位,恭恭敬敬地聽神的話,做神要自己做的事。因為已經如此“事神”,對於“事人”,也會因著神的旨意(神都愛世人了,我焉能不愛?),恭恭敬敬。當然,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見義勇為的義理之徒還是會有,而違背神意的基督徒也不是無,把我剛才所說的情形相反對照,也就扯平了。

身邊不乏討厭宋明理學的同學,然而卻都喜歡孔子。問及何以討厭,何以喜歡,回答不一。總歸而言,不外是理學虛偽,孔學真實。又問,怎麼虛偽,怎麼真實?回答得似是而非,我聽後不置可否,因為這也是我大學時期對宋明理學的態度。只是,這一態度,是在近二年內先隨便翻翻了《朱熹的歷史世界》以及這學期所受的理學“燻陶”,真正去翻閱《傳習錄》時,才轉變。於此我也不欲冠冕堂皇、指點江山,當中的黯艷繁簡,唯自己領略於心就得了。畢竟,為學由己,豈為人哉?討厭的,就繼續討厭;喜歡的,則繼續喜歡。強迫不來,與人無尤。雖然,我也并沒有由衷喜歡,但總歸不再胡亂抱持偏見就是了。

唐君毅曾記載過這麼一則故事:

“有一位歐洲的基督教長老,由於他衷心欽仰甘地的人格精神,而希望甘地也能做一個基督徒,但甘地不能同意。他問甘地:‘你爲什麽不能做一個基督徒呢?’甘地答道:‘我已生而為印度人了!’他又問:‘不信基督,你能得到內心的平安嗎?’甘地說:‘我能。’於是,那基督教長老說:‘好,我祝福你。’”

這是多么和諧的故事,雙方皆表現了一種互相尊重的氣度。是以唐先生接著說,甘地是偉大的,而基督教長老也是偉大的。長老的偉大在於,他誠懇地希望別人也能通過基督以得到內心的平安,而當別人表示不通過基督也可以獲得內心的平安時,他也並不惱羞,卻表示尊重、相信、祝福。而甘地的偉大,則在於,他能從自己民族的文化生命中,體悟而且領受到人生宗教的真理,以安頓自己的生命和獲致內心的平安,而且他自覺地肯認自己是印度人,并以承當印度的文化傳統為己任。唐氏所以說了這麼一則故事,這固然與他是新儒家的身份有莫切聯繫,時時以實踐并弘揚儒家文化為己任。至於像我這麼個豆丁,倒是沒這麼雄偉的抱負。

就快要回家,心還真是愉快。
久別了的家園、家人、舊友、我的鄉、我的草、我的天空。臭豆、魚露、特來葉、吉打子、爸的煎魚、kao jam,很簡單的幾道菜,有者卻還認為我賴以成長的這些食物,簡直就是原始人所吃的,但是who cares?它們幾乎已成為我永遠的一部份。——“後來,我在久別之後嘗到了,也不過如此;惟獨在記憶上,還有舊來的意味存留。他們也許要哄騙我一生,使我時時反顧”,雖然魯迅在一次闊別家鄉小食後說了這麼句意味深長的話,然而,於我而言,對於它們,則是永遠也不會“不過如此”的。

還記得從前,初離鄉到外時,每每過年過節
學校假期,總會近鄉情怯。這怯,不是桃花依舊的那種怯,而是心生煩厭的變態荒謬的怯。而今,卻是越近鄉,越情切,恨不得能有孫悟空瞬間移動的能力,立刻移到家裡去。這大概就是生命吧?充滿思想弔詭、身份錯置、感性衝突、理性撞擊的黑色幽默。事事不應然,卻已經實然,唯一剩下的餘音,就只是月下獨酌時悲涼的酸笑。

2 則留言:

高霖 提到...

非常乏味的一个帖子。哈欠。

風漸涼 提到...

毋令君讀,君竟硬讀。
讀畢自乏,卻奈君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