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日 星期二

禮的要義是「不平等」


在研究室繙讀李零先生在台灣出版的《喪家狗:孔子不矯情》,看到這麼一句話,「禮的要義是『不平等』」,頓時會心一笑。恰好研究義理的學姐就在近旁,她轉過頭,問道:「你幹嘛忽然笑起來?看到什麽那麼好笑?」於是拿著書,湊過去,指著這句話,道:「X姐你看!說得多好玩,好一針見血啊XD」

誰知,抱著「好玩」的心態所說出的這句話,卻引來一陣「撻伐」:「太偏激了吧~『禮』的意思哪裡是『不平等』……」然後就開始你一來我一往地「相互撻伐」。(其實就只是平和的討論,而不是劍拔弩張捍衛真理式的辯論。古往今來好多哲學家、道德家、宗教家都在叩問真理,然而,到頭來也就只是莫衷一是各自表述乃至落個相互傾軋的無聊下場。真無聊。)

後來,再繼續往下看時,原來李零有在後邊間接地為這句話做了解釋:
有子說過一段話很有名——「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學而1·12】),這很符合孔子的想法。 
孔子曾說「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子路13·23】),禮是三代所設,那三代是什麽?只是小康,不是大同。孔子嚮往的是「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的大同世界(《禮記·禮運》),但他所謂的大同世界只屬於上古盛世唐虞,不屬於三代,三代(及至後來的文明社會)都是以家庭、私有制為立國之本的小康社會。小康社會只講和,不講同;孔子說的「和」是和諧,「同」是平等,他不講平等,只講和諧。所謂和諧,不是為和而和,而是把客觀條件上的不平等也一起納入「禮」的秩序中,防亂於未然,也就是找到「禮」這個辦法讓闊人和窮人能相安無事地共處,讓窮人和富人一起樂和;這是靠禮來節制和維持不平等。這是禮的實質。
所以,君子講和諧,小人講平等,這是必然的。禮的目標是和諧,不是平等,因此禮將人分成三六九等,借等級立秩序,這就叫「和」。《墨子》講尚同、兼愛,這是針對孔子。不錯,孔子的禮講究的是「別」,即便是「仁」也同樣愛有差等,並非平等、博愛。
李零先生所說的「君子講和諧,小人講平等」,感覺上他在這裡指射的「君子」和「小人」並非階級身份的意義而是道德價值上的分判,不過,我傾向以階級身份義來理解這兩個對等稱呼,也就是:君子是指處在社會上層的貴族之流,小人則指處在社會下層的平民百姓乃至丫鬟小廝。

按照上邊引文的意思來看,要想和諧,就不能平等。父子平等、師生平等、上司下屬平等,就會變成父不父,子不子,師不師,生不生,天下大亂。所以,在瞭解人人生而不平等這基本觀念之後,必須約之以禮,使得大家「能相安無事地共處」,如此才是「禮」的真諦。因為,只有知道「不平等」,且嚴守「不平等」的價值所賦予的尊卑上下,社會才能和諧。《論語》中就有好些孔子要大家(特指他的學生,尤其是他的窮學生,因為孔門子弟以窮人居多,而他們的窮大抵都是源於出身低階之故)安貧樂道的章句。奈何後來的齊天大聖美猴王不知平等為何物,妄想齊天地壽日月,結果搗得天界不寧地府不靈六合不平。

時至今日,在人權、自由、民主意識那麼高漲的時代,在明文規定下,以法律人已經成為普世守則(這「人」自然就包括了公卿貴族平民百姓),大家只要奉公守法,不跨越出界,一切都好商量。但是,在有些深受傳統習俗燻染的國度,流傳在社會而非明文規定的「禮」,仍然有其制約作用。譬如,韓國、日本這兩個受儒家文化影響的地帶,上下尊卑分判得很嚴格。一個在韓國念研究所的朋友就說:在韓國,要是年幼的沒以尊稱稱呼年長者,那鐵定是要惹人非議的。年長的敬年幼的一杯酒,年幼的不能說不,只能恭敬道謝然後喝下,並且過後要給年長的倒酒。諸如此類。

因此,對於「犯上作亂」的人,往往會被「道德大家」、「宗教人士」嗤之以鼻。譬如,我國有些群眾認為凈選盟的出現就只會破壞社會的安定,乃是一群不知足的作亂分子在煽動民眾,最終目的是爲了獲取私利而已。於是,爲了安定和諧的社會,大家要安守本分,不要作亂,必須尊敬首相、愛護部長,萬萬不能發出「部長,我認為你是一個偽善的部長,你是一個滿口謊言的部長,我認為你是一個不知悔改的部長」這等不知尊卑上下的「侮辱性」言辭,否則就會被滿口仁義禮智信(「恥」呢?)的道德家與神愛世人的宗教家撻伐這小伙沒有家教不知禮數的。

在這裡,「禮數」就成了政客所假借來行兇的工具,是他們用以包裝自己政治謊言的糖果皮,並不是儒家文化本身所要造成的結果。但是,有時臨睡之際也不免納悶:古往今來,儒家文化怎麼就那麼容易被政客利用?這小哉問只好等到哪天作夢看見孔子時求他老人家指點迷津了。阿彌陀佛~

對了,由西方所帶來的政治文明,除了人權、民主和自由之外,也講究「共和」(Republic)。至於此「共和」的「和」與彼「禮之和」的「和」在本質上有何異同,則又是後話。

……

直到後來,當我再把上引那段話給學姐看的時候,她才「哦~」了一聲,道:「原來他是這麼定義禮的『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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