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6日 星期四

成聖之道和以理殺人

就個人的虛偽層次而言,朱熹一方面認為科舉之學不是聖人之學,卻又把自己的長子送給呂祖謙去補習,呂祖謙亦即當時的科舉補習班的補習達人。朱熹再怎麼樣還是希望自己的兒子能夠通過科舉求得一官半職、維持家族是官戶的士人身分。這雖然是人之常情,但對照他自己所提倡的聖人之學,難免讓人有言行不一的感覺。另外,明代的王守仁(號陽明),一方面講「以天地萬物為一體」之仁,卻在一夜之間坑殺了幾千名投降的民間起義士兵。當然,在台灣實施集權統治的蔣介石也自認為是王守仁的信徒,還把草山改成陽明山。而他的政權,就是一方面搞政治鬥爭、奪人性命,一方面又以儒家式的中華文化宣揚者自居。這種種不誠實,在他們現在的追隨者完全以闡揚為詮釋的方法與方向,當然無法提出來反省批判。但難道我們就要讓我們的高中生在這樣的文化之中,消磨掉他們原來充滿活力的青春嗎?難怪現代中國的魯迅要說,這樣的文化,是一種吃人的文化,把人的生理事實還有一些重要的面向都吃掉了。而魯迅對於要把孩子推入這種文化的火坑中,只有一個呼籲:「救救孩子!」

魯迅做為一個中國人在中華民國的初年,就已經覺得陳腐的儒家文化不但不合時宜,而且造成人性重大的扭曲與傷害。在今天已然民主化的台灣,我們對於他的批評不但未加以適切的理解,想出對策,反而要把我們的小孩再推入這種吃人的文化裡。這是什麼樣的教育?為什麼要生理上正在經歷重大變化而心理上有著無數困惑的高中學生學習在中國南宋帝制王朝被集結而成的科舉考試內容?《四書》做為一整套的文本,有什麼其它文本所不能取代的地位?而教育部為什麼要違反程序,不敢名正言順地列為必修,在原來的必修與選修又創造出一個換湯不換藥的「必選」?又《四書》到底是什麼東西?將之列入高中必選課程,到底是為了語文教育?文化教育?還是品格教育?還是它是全科教育?(在帝制中國,它的確扮演這個角色,而從部分支持者的發言來看,它們也還的確有這樣的信仰。)教育部的說帖一直將重點放在品格教育,但品格教育為什麼用的是語文教育的選修時數?語文比較好的人,道德就比較高嗎?回顧台灣的歷史,有那位中文系的教授或在中文造詣有公認地位的人,他們的品格真得為眾人所肯定嗎?

王守仁哲學的發展後來成了極端的人格倫理學,亦即以成為聖人的正確方法為第一義,不對的方法或認為自己無法成為聖人都是被指斥的。這樣的倫理學,一方面沒有相對應的外在事實可以做為討論的基礎,亦即我們無法判斷另一個人的內心光不光明?乃至於另一個人是不是聖人?宋明理學雖被認為是成聖之學,但從中國宋代以降一千年之內,沒有出現那一位真正被公認的聖人。這就說明宋明理學這種訴諸個人格物窮理或現在良知的內在能力,無法和客觀現實做有效的聯結,基本上不是一種社會倫理。另一方面這種哲學則會讓一個人以為瞭解或掌握了這樣的倫理原理,自己的道德地位就高人一等(或好幾等)。例如熊十力就認為自己的存活與「道」有著密切的關係,而妻女的則否,所以在危困的時候,自己應該有吃雞肉的優先權。這樣的觀念,在講究平權的民主時代,也應該被棄置。關於這兩點,前者和民主政治所要求的外在規範並不一致,後者則讓人常以道德為名而蔑視制度的重要性;例如很容易形成沒有道德的人就沒有人權的想法,而因為沒有相對應的外在事實,有沒有道德也是出於個人判斷,而這和民主普遍人權、以明文規範共同生活的原則也是相違背的。
——祝平次,〈台哲會論壇:必須讀四書?〉,頁241、242、248。

鈔後:

從去年杪發生的陳為廷向蔣偉寧教育部長做出訴求的事件來看,衛道之士以及媒體者流漠視訴求內容,卻集中火力撻伐陳氏的「態度」問題。刻薄者甚至在陳為廷與教育部長說話時不用「您」而用「你」的瑣屑事上大作文章,卻對蔣偉寧發函各校「關心」學運學生的事絕口不提。如此雙重標準,避重就輕,就情滅實(道德情感的情),還真只有在標榜道德的文化社會背景下才會形成的「鄉願」心理。衛道之士的衛道公式是這樣的:
道德不及格—〉人格泯滅—〉發言無效。
從「態度」的問題先給陳同學貼上「道德不及格」的標籤,以此抹殺他的人格,人格被抹殺了,發言權利與內容自然就不置可否了。這一點,馬來西亞的衛道之士自然從不輸陣,譬如,對「超人」邱光耀的發言,專挑他的「粗口」來大作文章,試圖以此來抹殺他一切言論。這實在是中國自古以來文人之間最慣用的一種手腕,給你貼個不忠不孝不仁不義的標籤,你的社會地位從此就淪喪。對此,清人戴東原早就洞燭先機,明明白白說道:這就是「以理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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