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3日 星期三

課虛與徵實——兼及《製造耶穌》


賀昌群〈魏晉清談思想初論〉:陸機有言:夏人尚忠,忠之弊也,樸,救樸莫若敬,殷人革而修焉;敬之弊也,鬼,救鬼莫若文,周人矯而變焉;文之弊也,薄,救薄則又反之於忠(《晉書·紀瞻轉·陸機策問》卷六八)。則三代相循,如水濟火,是知文化思想之盛衰,蓋有隨時救弊之義焉。周末百家爭鳴,至漢而整齊之,以名物訓詁之實救其虛,實之弊必流於繁瑣,魏晉六朝玄學以虛救之,虛之弊空疏,隋唐義疏乃以實救之,宋明理學復以虛救隋唐之實,清代樸學又以實救宋明理學之虛。蓋利病相乘,因果相兼,而物極必反也。此所舉之虛實,但就其大體言之。大抵大一統之世,承平之日多,民康物阜,文化思想趨於平穩篤實。衰亂之代,榮辱無常,死生如幻,故思之深痛而慮之迫切,於是對宇宙之終始,人生之究竟,死生之意義,人我之關係,心物之離合,哀樂之情感,皆成當前之問題,而思有以解決之,以為安身立命之道。

梁人劉勰《文心雕龍·神思》:意翻空而易奇,言徵實而難巧也。

劉申叔〈美術與徵實之學不同論〉:古人詞章,導源小學,記事貴實,不尚虛詞;後世文人,漸乖此例,研句鍊詞,鮮明字義,所用之字,多與本義相違。如瓊為赤玉,而詞章之士,則以白花為瓊花;略舉一端,則知文人所用之字,名與實違;是為用字之訛。又或假設名詞,獨標奇語,名詞而外,別以隱語為代詞。以天淵二字喻善惡之懸殊,以萍水一言喻朋友之聚首,言得志則曰青雲,言誓詞則曰白水;略舉數端,則知文人之作,以詞害義;是為造語之訛。又或好奇之士,顛倒其詞,以誇巧慧;如江淹賦云“孤臣危涕,孽子墜心”,易墜涕為危涕,即易危心為墜心;杜甫詩云“香稻啄餘鸚鵡粟,碧梧棲老鳳凰枝”,又名詞互易,以逞句法之奇。律以言貴有序之例,則江杜之作,均與文律相違,是為造句之訛。又或出語不經,借物寓意,文人沿襲,以偽為真。如夔僅一足,堯有八眉是也,是為用事之訛。四者而外,文人之失猶有數端:或用事不考其源,如海客乘槎,誤為博望;姮娥竊藥,指為羿妻是也。或記事詞過其實,如民靡孑遺,見於霎漢,孟子斥為害詞;血流漂杵,載於武成,孟子指為難信是也。或序事之文,以詞害義,如言兵敗則曰睢水不流;言納降則曰甲高熊耳是也。或隸事之文,考證多疏。如杜甫之詩,誤伏勝為服虔;陸游之文,誤許渾為許遠是也。或謂後世之文,隸事失真,事因文晦,以斥文章為小道。不知文言質言,自古分軌,文言之用在於表象,表象之詞愈眾,則文病亦愈多;然盡刪表象之詞,則去文存質,而其文必不工。故有以寓言為文者,如莊列楚詞是也,而其文最美。有寓言與事實相參者,如戰國策之文是,而其文亦工。後世史書,事資虛飾。而觀者因以忘倦,漢魏詞賦,曲意形容,而誦者稱為絕作。又如庾信枯樹賦以桓溫與仲文同時,此立詞之爽實者也,而後世不聞廢其詞。又唐人之詩有所謂白髮三千丈者,有所謂白頭搔更短者,此出語之無稽者也,而後世不聞議其短。則以詞章之文,不以憑虛為戒,此美術背於徵實之學者二也。二端而外,若畫繪一端,有白描山水者,又有圖列鬼魅者;小說一端,有虛構事實者。亦有踵事增華者;皆美術與實學不同之證。蓋美術以靈性為主,而實學則以考覈為憑。若於美術之微,而必欲責其徵實,則于美術之學,返去之遠矣。

案:劉師培這篇文章讓我與近日所讀《聖經》以及零星所碰相關研究有一聯想。就宗教意義上而言,《聖經》是上帝全然無誤的話語,虔誠的教徒大抵也都這麼相信:《聖經》中沒有任何錯誤,它每個遣詞用字,全都出於啟示。因此,舉凡一切與其相異之觀點,都會被目為誤導眾生的異端、異教,乃至邪教。然而,《聖經》研究專家從很早以前就已經提到:這世上根本沒有《聖經》的原稿,留存於世的只是經過無數的數年之後複製出的鈔本。再者,沒有一本抄本是完全正確的,因為抄寫者會在許多地方,有意或無意更動了它的內容。對此,有一個曾經非常虔誠的基督徒——後來成為《聖經》研究專家,對這問題苦思冥想:“《聖經》上的話語是上帝所啟示,如果我們要曉得上帝最初如何與我們溝通,自然就得知道這些話語原本的樣子,因為《聖經》上的每一句話都是上帝的話。倘若上帝的話語中還摻雜了鈔寫者有意無意中創造出來的話語,這樣的文本就無助於我們去認識上帝的話語了。”這位學者後來爲了徹底瞭解《聖經》,研習希臘文、希伯來文,這段學習過程,影響了他對《聖經》的看法:“我開始瞭解到,唯有閱讀和研究原來的語言,才能掌握《新約》、《舊約》文本的完整意義和精妙之處。”他的朋友向他說了這麼個比喻:“閱讀希臘文的新約,就好像在看彩色版的《聖經》,而閱讀其他的翻譯本,就好像在看黑白版的。”他開始質疑過去的信念:“上帝真的啟示了《聖經》中的每個字句嗎?如果《聖經》文本的意義只能透過研讀希臘文和希伯來文原典才能掌握,這不就是說,大部份沒有讀過古代語言的基督徒,就永遠無法完整接觸到上帝想傳遞的訊息嗎?這會不會讓《聖經》中天啟的教義,最後變成學者菁英的教義呢?(畢竟他們才有必備的知識和閒暇時間去學習語言,並研讀原始經文)如果大部份的人完全無法接觸到這些話語,只能接觸到那些多少有些粗糙的翻譯,而即使接觸到也是無能為力,那麼,說這些話語是上帝的啟示,又有什麽意義呢?”於是,他接觸了經文鑒別學,一頭鑽進《聖經》鈔本研究。自此,《聖經》中許多“不合該上帝所犯的錯誤”一一在他眼前浮現。如:《馬可福音》第二章記載了耶穌的門徒在安息日走過麥田時摘取麥子來吃,因而與法利賽人發生衝突。耶穌告訴法利賽人“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並提醒他們,當大衛王在他的部屬飢餓時,如何在“亞比亞他做大祭司的時候”進入聖殿,並且吃了裡面只有祭司才能吃的陳設餅。這是有名的問題,就是當我們看耶穌引用這段故實(《舊約·撒母耳記上》二十一章一至六節)時,會發現這個事件的場景並不是亞比亞他做大祭司的時候。當時的大祭司是亞比亞他的父親亞西米勒。換句話說,在這裡,要麼是全知全能上帝唯一之子——亦可目其為上帝的分體(聖三位中的“聖子”)——記錯了典故;要麼就是記錄《撒母耳記》這段話語的受啟者,在領受啟示時,將兒子搞混為父親。奈何年代久遠,吾人已無從探知。無論如何,這卻說明了一點:這個段落指出《聖經》並非完全無誤,而是包含某些錯誤的——包括其他很多段落也是這樣。對這段有關耶穌的“誤文”,這位學者(他原來是個虔誠的基督教徒)原想強作解人,在神學院修讀經文鑒別學時,有意建立一套冗長繁瑣的理論來為上帝說項,誰知他將這份報告交上去後,教授只是在他的報告結尾處下了一行簡單的評語:
也許這只是馬可犯了錯而已。
Misquoting Jes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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