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4日 星期五

關於好人和理念與冷漠以及吃飽喝足的關係


上個月29號,早上「路過」了立法院,下午同友人逛臺大附近的書店,晚上再去永樂座聽閻鴻亞(鴻鴻)講詩。我之知道閻鴻亞,緣於去年老家那裡發生了一宗轟動馬華文壇的馬華作家抄襲事件。進一步關注他,方曉得原來他是個偏左的詩人,很常站在弱勢階層一邊,下以風刺上。那一晚,除了自己的詩,他拈了一首他朋友阿常的〈好人〉來朗誦,聽了很難叫我不愛,整首如下:

這個世界我們的身邊充斥著一群好人。 
這些好人在學校會借你忘了帶的鉛筆。
這些好人在你跌倒時會適時扶你一把。
這些好人在你被惡人欺侮時不會幫你。
因為對惡人來說他們也是一個好同學。
這些好人在軍隊會幫你擦皮鞋站衛兵。
這些好人在你沒錢時會借你錢回故鄉。
這些好人在你被班長欺侮時不會幫你。
因為對班長來說他們也是一個好軍人。
這些好人在公司會幫你泡咖啡關心你。
這些好人在你失戀時會熬夜陪你談心。
這些好人在你被上司辱罵時不會幫你。
因為對上司來說他們也是一個好工人。
這些好人在街上會幫你撿起掉的東西。
這些好人在你找不到路時會主動指引。
這些好人在你房子被強拆時不會幫你。
因為對政府來說他們也是一個好公民。
這些好人後來有些變成了好警察杯杯。
這些好警察在你被暴力相對時保護你。
這些好警察在你被惡警偷打時不會阻止他們。
因為對其他惡警來說他也是一個好人。
這個世界我們的身邊充斥著一群好人。
這群好人是這個世界裡一股善的意念。
我們的世界需要這群好人互助且關心。
必要時我們必須自己站出來跨過好人。

http://okapi.books.com.tw/index.php/p3/p3_detail/sn/690

將這首詩與法國The Invisible Committee論“中間階層”的這一段話來看,可謂相映成趣:
事實上,我們都是經濟的造物。我們一代又一代地被馴服、被安撫、被改造成自動生產又樂於消費的主體。結果,我們努力要遺忘的一切,現在反而顯得清晰了,那就是:經濟是一種政治。而今天,這種政治可說是一種在人性變成多餘的群體裡,適者生存的政治。從路易十四的財政大臣柯爾貝到拿破崙三世,再到二次大戰後的戴高樂,經濟之於國家一直都是政治,獲得經濟利益的資產階級對此一清二楚,反抗經濟剝削的無產階級就更不用說了。只有這群奇特的中間階層群眾似乎什麽都不知道,他們是一團怪異的物質,由沒有任何力量也不做任何表態的人所組成——也就是所謂的小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相信經濟就是現實,因為經濟讓他們的中性立場受到保護。小生意人、小老闆、小公務員、職員、老師、記者,這群位居中間地帶的中間人在法國形成了一種非階級,一種由大眾組成的透明社會黏著劑,他們一心只想在歷史的風暴之外安穩地過完他們小小的私人生活。他們就是法國大革命時期的中間派,天生是偽善的捍衛者,讓自己總是處於半睡半醒之間,這樣才能對爆發在周遭的戰爭視而不見。
儘管每個世代都不乏抱住理想的人——“何必曰利,仁義而已矣”、“君子喻于義”。不過,在這人間世,向來就是“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真正意義上的“君子”只是稀有動物。否則,有近一百年歷史的Reader's Digest就不會爲了省錢而妥協於中共這個專制政權的淫威之下,接受審查,撤除一篇敏感小說

理想之所以為理想,正在於它永遠不可能真正落實——“理想的實現消解了理想”,畢竟提出它的是人類。然而,若因為不能達成而唾棄、鄙視理想,這又未免太可悲,人類和動物的差別就在於前者不單單只是爲了吃飽穿暖而活。也許就如V for Vendetta監獄裡所流傳的那張小紙條所說的:“我們要永遠記住的是理念而不是倡導理念的那個人,因為人會失敗,會腐敗。他會被抓,會被殺,會被遺忘。但是四百年後,那個理念仍然遠行不墜,甚至改變世界。我曾經見證理念的力量:它能使人以它為名而瘋狂殺戮,同時也因為它而犧牲性命誓死捍衛。”關於這一點,或許韋伯提出的思考更能直逼人性的深層:
直接支配人類行為的是(物質上及精神上的)利益,而不是理念。但是,透過“理念”創造出來的“世界圖像”,經常如鐵路上的轉轍器一般,規定了軌道的方向,在這軌道上利益的動力推進著行為。人們藉着這種世界圖像試圖解答下列的疑問:我們願意“從何”得到解救,解救之後又“何所去”,而且——不可忘記——要如何才能獲得解救。
這使我想起魯迅〈在酒樓上〉所要表達的命題:當年敏捷精悍、一腔熱血的呂緯甫,在革命落幕後,那些年一起奮鬥的同伴,升官的升官,整理國故的整理國故,而他,回到鄉下,對幾個小屁孩,教起了他當年所反對的四書五經。一切人便如蒼蠅那般,飛了一個小圈子,便又回來停在原點。社會還是原來的社會。但我想,對魯迅而言,他心中必然未嘗後悔,後悔自己曾經站在壓迫者、強勢層的對立面,為那一場變革中的犧牲者、弱勢層不斷搖旗呐喊,發聲批判。

回到韋伯關於利益和理念的論述來看,亞當斯密已經先發其聲。亞當斯密雖然在《國富論》中認為,私利是人們行為的主要動機,但他自己,卻從未最大化自己的物質利益。他適度地生活,勤奮地工作,但從未變得富有過。如果他這麼相信私利,那他爲什麽不踐行呢?這得從私利如何定義才能繼續討論。不同的人,對私利的理解亦不盡相同,一個人會認為財富和物質才是自己的利益,但另一人可能會認為其他事物才更值得自己追求,是另一種利益。在亞當斯密寫出這本著名的《國富論》前(嚴複翻譯本叫《原富》),他已經寫了一本令他在當時便享盛名的《道德情操論》。這本書便說到:
How selfish, so ever, man may be supposed, there are evidently some principles in his nature, which interest him in the fortune of others. and render their happiness necessary to him, though he derives nothing from it except the pleasure of seeing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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