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日 星期六

書摘三:一代不如一代?


《論衡·齊世篇》云:

語稱上世之人,侗長佼好,堅強老壽,百事左右;下世之人,短小陋丑,夭折早死。何則?上世和氣純渥,婚姻以時,人民稟善氣而生,生又不傷,骨節堅定,故長大老壽,狀貌美好。下世反此,故段短小夭折,形面醜惡。

這是從容貌美醜、壽命短長來說“一代不如一代”。又說:

語稱上世之人,質樸易化,下世之人文薄難治。故《易》曰:“上古之時,結繩以治,後世易之以書契。”先結繩,易化之故;後書契,難治之驗也。故夫宓犧(伏羲)以前,人民至質樸,臥者居居,坐者于于,群居聚處,知其母不識其父。至宓犧時,人民頗文,知欲詐愚,勇欲恐怯,強欲凌弱,眾欲暴寡,故宓犧作八卦以治之。

這是從生活、文化、純潔、習性、慾望來說“一代不如一代”。 又說:

至周之時,人民文薄,八卦難復因襲,故文王衍為六十四首,極其變,使民不倦。至周之時,人民九薄,故孔子作《春秋》,採毫毛之善,貶纖介之惡,稱曰:“周監於二代,鬱鬱乎文哉!吾從周。”孔子知世浸弊,文薄難治,故加密致之罔,設纖微之禁,檢狎守持,被備具悉極。

這是對前一句的引申發揮,以此說明這世道實在是“一代不如一代”。

當然,以上書摘,不是王充本人的見解,而是他引用流行於當時的認知,歸納後加以批駁疾虛去妄的。該說的王充業已說明,於此也沒必要重複引錄。只是,讀了這篇,才知道,原來這種“一代不如一代”的思維,是早已有之,雖然不一定是於今為烈。

我上一代人究竟如何,不得而知。故也只能從我這一代說起。我這一代是俗稱的八〇後,八〇後有什麽特徵?月光族、草莓族,事事依賴,沒一件事能夠獨立完成。這大概就是前代人對這代人的固知(stereotype) 。

有趣的是,正當這種批評在八〇後逐漸匿跡時,八〇後卻又對九〇後重複上一代人的怨言:這代人怎么那麼脆弱,那麼草莓,那麼溫室,只是責駡兩下就忍不住哭,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啊。


我每每聽到身邊人(尤其是正在為人師表的)說出這類屁話的時候,心裡還真忍不住要笑。每一代人大都只是在重複前代人做過的事,而每一代亦有属于每一代的生存方式。只是,那些已經成長、為人父母的“上代人”,卻大都已經忘記了自己也曾經年輕、曾經被上一代人說“一代不如一代”。人類,還真是個善忘的生物。


附記

《論衡·自紀》裡有相關的話,可以作上面書摘的註腳:“百夫之子,不同父母。殊類而生,不必相似。各以所稟,自為佳好。”這句話的原本意思大概是說,每個人都各有稟賦各有特色,朝著自己的稟賦與特色發展,也就“佳好”了。這麼理解是四平八穩,但若是對最後八字作如是解——著眼於自己認為是好的並非難別人的興趣——尚說得過去,尤其當我們看今視古,這類人就一直存在。

譬如說吧,當今FB盛行,因著心靈上的空虛,不少人就猛地把自己的近況事無巨細如流水般寫在塗鴉墻上,大概是冀望得到他人留言、關心吧,哪怕只是一個“贊”,也就神滿意足,能高興上一陣子。這當然沒錯,畢竟法律也沒規定人類不能自揭瘡疤,向人乞憐。以此博取同情竊取關心,本就無可厚非,尤其我們知道人類的心靈在根本上是那麼的脆弱那麼的怕寂寞的時候。但就是有一等人,打從心底不屑這種流水帳式的曝露,認為沒營養,深感不以為然,然後就在公開場合數落此輩中人。哈~我說這些“高雅人士”,這麼做就矯枉過正了:你可以不屑可以不以為然,但沒必要數落,畢竟人家的河水並沒濺到你這口井裡啊。


你有你的雅致,我有我的俗趣。你不能以你的雅致來非難我的俗趣,我也沒必要自卑於自己的俗趣而委全於你的雅致。“各以所稟,自為佳好”,沒犯著你,不就好了?還是海納百川些比較好啊,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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