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28日 星期一

出轨?外遇?愚痴?伟大?

刚刚从朋友处看了一篇关于外遇的文章时,心中却升
起了对这两个字莫名的亲切感。
我这里所说的“亲切感”,并非指字面上,而是指动作,
嗯,或许应该用“遭遇”这两个字方为贴切…
这件事是发生于我朋友身上,嗯,严格而言是发生在她
姐姐身上,而她,以第三者的身份,跟我说了与“外遇”
这两个字相关的故事。

我姐,在她很年轻很年轻的时候就嫁了人,而那个人,
就是我现在的姐夫。至于他们俩是怎么认识的,我并不
很清楚,因为她扮嫁妆的那一天,我不过三岁。
从她结婚那一天算起,如今应该也有十五多年了。
新婚燕尔,如同大部分刚结婚的夫妇,初期时他们也是
相处得蛮甜蜜的。
结婚近一年,我姐她诞下了一名麟儿,让仅有四岁的
就当了人家姨姨。

听到这里,我打岔说:“你不说我都不知道耶!原来你
这么小就当人家阿姨了。那么如果你十六岁的外甥与我
是同学的话,你现在的辈分不就比我大咯?哈哈~”
直到我上了小学,对周遭事物稍微敏感时,我发现到原
来我姐并没得到姐夫的善待。
他们两夫妇是跟我爸我妈一起住的。而我爸更打本给我
姐,让她自己开门做生意。至于我姐夫?那时我的思绪
就不停的一直在打转,为什么她会嫁给一个这样的人呢?
那时候,他在我眼中不外是一个成日只懂得吃懂得睡的
大男人,对他的家庭可谓丝毫没建树,因此,在我很小
的时候就已经非常非常讨厌他!
啊?吃软饭啊?那时我心里想着。
有几次,因为他在外所搞的风流韵事而波及到这个家。
当时姐姐也因为这件事而与他闹得不可开交。
以后我一定不要嫁个像姐夫一样的男人!那时起,小小
的我就有
了这样的念头。
不知道她现在多愁善感但却又倔强的性格是否与她的家
庭背景有关?

时间悠悠流转,就这样过了几年。
进入中学后,对于他的厌恶,丝毫没褪。我爸的态度更
为强烈,有几次要把姐夫赶出家,然而,因为两个女人
的眼泪的感染下,每一次都无法得逞。
从此,我爸与姐夫变得犹如陌生人,不再有言语上的交
流。
这个原本不像家的家,也因此而变得更不像家了。而我
的姐姐,依旧很用心地守候着她那仅有的一间店面。
家里请了菲佣后,浪花重重,层出不迭,因着他的不检
点,而与菲佣
有了暧昧的关系。妈妈更因此而辞退了那
名菲佣。而姐
姐也终日沉浸在泪水中,郁郁地继续过着
她那坎坷的日子。

后来,他以到吉隆坡工作的名义,成日离家在外。
那时的他,给了我姐姐不少承诺,说什么等到他的公司
开始赚钱后便要带她到吉隆坡定居,妈妈与姐姐均为此
感到欣慰,心想着姐夫总算出头了。
“浪子回头金不换嘛~现在你姐总算守得云开见明月了。”
我说。
初时我也是这般认为。不过,过了四五年后,他对我姐
的承诺依旧还没兑现。直到今天,一切仍然如故。我姐
的生活没因为他所谓的到外公干而有丝毫改变。那时,
我不禁很想大声地对他说:“你这个大骗子,骗了我姐
的感情后,还骗了她多少青春,更骗了多少钱财!”
天下最愚最痴的女人,我想,舍我姐其谁?!而天下最
成功的小白脸,舍我姐夫其谁?!
在他在外工作期间,我想,外遇什么的,应该是会发生
在他身上吧!否则,何以他会这么频一直到外州去?而
却又从没带我姐到他所谓的公司一游?
如今,就读大一的我,似乎没再对姐姐的愚痴抱着任何
愤懑了。对她,我只有同情。可能她真的有什么苦衷吧!
只希望,她与她的孩子在我父母的照顾下,能够过得比
较好。至于他,我也没再抱着任何奢望了……

似我朋友的姐姐的这种情形,我也不知该用什么话语来
形容。是悲哀呢?还是无奈?
如今,就以我对我朋友的外遇这篇文章内所提出的
问题,作出一些回应,说出一点感想,来作为这篇文章
的结尾。

对于一个在现实生活中已有了一个恋人的人,却还要在
网络上发展一段新的虚拟恋情,这样的情形我们可以将
它归类为“外遇”。因为在一段成功幸福的婚姻内,是不
需要有这些附属品的。一个人之所以会在网上搞婚外情,
基本上是因为他本身出现了问题或他的家庭出现了裂痕。
否则他也
不需要沉浸在虚拟世界里与另外一个人谈情说
爱。

不管是网络里的外遇抑或现实中的外遇,牵涉于这两种
外遇的人
是不想让也不愿意让自己的另外一半知道有这
一回事的。
因为他们都知道,这么做其实是正在对自己
的另一半表
现不忠。同样的,自己也不愿意让自己的另
一半背着自己偷汉子或金屋藏娇,尽管只是网络上矣。

2006年8月23日 星期三

乞丐

今天,和朋友到外用餐时,街上的行人熙攘,有点透不过
气的感觉。在密不透风的街道上,留着一个小小空间,失
去了一支脚的他,躺在那里,仿佛那里是他的地盘那样,
而我,却正犹豫着要不要施舍一点钱给他……

一切均要从乞丐说起。

小时候的某一夜……
泰国的南部——哥乐,妈祖庙。
人潮拥挤,香火鼎盛,烟雾薰天,汗泪淋漓。

与妈妈上完香后,径自回家。
回家的路途上,有乞丐在马路旁坐着,这时,妈妈惯性的
拿出红色的小荷包,掏出几片零钱,面带慈和地交给了那
正朝着妈妈方向伸手的乞丐的手中。

“观耀,以后看到乞丐时,可以的话就给他们一点钱,不必
给到很多,最重要是出自真心,心甘情愿。因为如果你给
后又后悔的话,这样子是不会有公德,佛祖是不会喜欢的。”
为什么佛祖会不喜欢呢?”心里嘀咕着。不过因为回到家
后就可以看“小叮当”的电视节目德关系,因此我就不再追
问了。


过后的每一回,当我看到乞丐时,手头内又有零钱的话,
妈妈的教诲我一定遵从。平时,我总是很开心爽快地把钱
交给他们,虽然只是一两角钱。

现在回想起来,之所以能够给得那么爽快,是不是因为那
些并非我的血汗钱的关系?还是真的是因为妈妈的教诲成
效了?

有一次出去买冰淇淋时,一个乞丐坐在马路旁。经过他身
旁,我拿出了荷包,打开一看,噢!没有零钱了,只剩
两张一块钱的纸币。但是,为了得到妈妈的称许,于是

便掏出其中一张,并心不甘情不愿地交了给他。


一块钱已够我多买一支冰淇淋了叻!还真有点后悔给
了那个臭乞丐!哼!


回到家后,像平常一样,依偎在妈妈怀里,眼睛透着一种
渴望得到赞许的眼神,并对她说:
“妈,告诉你哦!今天观耀看到乞丐时又有给了他钱,不过
哦,给得比平时多了,现在却有点后悔了…”说着我小小的
嘴角撇了一会儿。

“观耀,妈妈不是告诉过你吗?凡事要量力而为,捐钱或做
善事时也是。如果你是带着不乐意的心态做善事或捐了钱
给别人后但事后却后悔,这样子是没有用的。做善事时最
重要的是那一颗真诚的心。如果会后悔,那么不如不要捐。
佛祖会不喜欢的。”
原本还以为会得到半句称赞的话,但期待却是落空了……

后来的几年,为了继续升学,我到了异乡为异客。

在这里,我看到了很多乞丐。有断手的、断脚的、手脚兼
断的、失明的,形形色色,眼花缭乱。
听友人说,在这里乞食的乞丐的背后是有一个集团的。在
这里就姑且称
之为“乞丐集团”吧。
“报纸上都有登,像这些断手断脚的乞丐都是被一些不法之
徒利用来赚钱的工具。那些人砍断了他们的手脚后,便把
他们摆在路上,然后等待一些笨蛋发挥他们的所谓同情心,
丢一点钱下去。等到人潮散了后,那些‘乞丐集团’的人便会
过来收集那些钱。周而复始,屡试不爽。”那时朋友是这么
对我说的。
就因为朋友的这一句话,从那以后,当我看到乞丐时,尤
是当我跟朋友在一起时,我便会犹豫要不要施舍一点钱
给他
们。并不是因为“乞丐集团”的原因,而是因为我担心
我的朋
友会说我是个笨蛋的烂好人。对,我还蛮在意周遭
的人对我
的看法的。

“观耀,虽然现在有很多坏人以不同的手段来骗取大众的同
心,所以在我们决定捐不捐钱时会一度萎缩不前,不过
只要
我们本着一颗心安理得的心,不必捐很多,那么就不
需计
较那么多他是不是骗你的了。”脑海里又涌现了妈妈曾
对我说
过的一番话。

终于,我还是给了那个断了脚的乞丐一点钱,虽然可能会
到朋友的非议。不过,与小时候的我相比,这一次,我
不再是为了得到
赞赏而施舍了……

2006年8月13日 星期日

人之性恶

自春秋战国时代,孟子与荀子各别提出了“性善论”与
“性恶论”后,这项话题便一直为人们所讨论与争议了。
孟子承续了孔子所提出的“性相近,习相远”,对人类
的本性持着乐观积极的态度,提出了“人之初,性本善”
的言论,而对于人类所种的善果为什么生的却是恶花这
项问题,他认为是周遭环境使然,因此,只要人们好好
护此“善果”,人类依旧还是善良的。然,直到战国后
期却出了个荀子,他否定了孟子的“性善论”,并认为
“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但他并不是以人性恶来作

结论,而是认为人们必须通过教化来去恶,并能够做到
人为的善。在此,我是赞同荀子的“性恶论”的。

曾经在电视上看到这样的节目,该节目乃第七电视
NTV7)的“追踪档案(Edisi Siasat)”。那时所追
踪报导的事是与攫夺案有关的。当时的受访者乃一名
曾遭攫夺的受害者,其情形是如此……

“在一条熙来攘往人潮拥挤的街上,一个妇女忽遭两
个匪徒攫夺。她拼了命似的与那匪徒顽抗,喊救声也
不绝,奈何周遭却没人肯予以援手。在众目睽睽之下,
那两名匪徒得逞了。”

当那名受访者被询及心声时,她悲凉地说了一句:
“为什么现代社会的人尽是这么无情、这么冷淡?看
到一个女子遭攫夺却都无动于衷,只是站在一旁看热
闹,而且不闻不问。”

当时的那些路人对那名妇女均抱着“自扫门前雪”、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并且因为没有人上前
予以援手,而认为自己的“闲事莫管”的心态是理所
当然的。当社会弥漫着这种“理所当然”的风气时,
自然而然的,在这种环境下,人们就会相互影响与感
化了,从而个个皆为袖手旁观之人焉!

如果人类真如孟子所言般,“无恻隐之心,非人也”
(《孟子·公孙丑上》),那么时下的社会的人便全
都不是人焉!人类的恻隐之心究竟往哪儿去了?我想,
荀子的这一句话就说得好:“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
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
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
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

(《荀子·性恶》)
就是说,顺从人的“好利”、“好声色”等自然本性
发展,就必然产生争夺、淫乱等恶行。因此,人的自
然本性是恶的,善则是人为的结果(
其善者伪也,此
“伪”非虚伪,而是“人为”)。

那个时候,人们均是自私好利,因着自己的利欲而不
愿帮那妇女一把,担心自己会有生命危险。因此,孟
子的“四心说”(即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
是非之心)与荀子的“利欲说”的观点完全相反。孟
子认为四心乃人的本性,也就是人们与生俱来的善性;
荀子却认为好利欲才是人的本性,如果顺着本性发展,
“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

(《荀子·性恶》)

其中,孟子提出了“去利怀义”的道德价值观,他把
“仁义”作为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的最高准则。然而,
利与欲原是人的基本要求,因此,人们又如何真的能
够“去利怀义”呢?另外,孟子说:“生亦我所欲也,
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孟子·告子上》)试问,舍生取义此等高情操的
行为究竟有几个人真能做到?如果个个尽是舍生取义
之辈,那么那名妇女就不会对这个社会那么失望了,
她的悲凉声也不会发出了。再看那两个匪徒,他们之
所以会犯案,全因为“贪”与“利”字。为了满足自
己的私欲,贪念萌生,而这本能的属性就驱使着他们
犯案,达到了“利己损人”的欲望。

为了遏制此等罪案的发生,政府就制定了法律以剪除
这些暴乱,而学校的道德教育科的成立则是为了导人
向善。因此,如果说人的根本就是善的话,为什么还
要制定这么多法律来防止罪案?如果人的根本不是恶
的话,何以我们仍需透过道德教育这个科目来规范人
的行为?因此,就先天而言,人之初的确是性本恶的。
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们从此就得对这个社会抱着消极
失望的态度,而是我们必须如荀子所说般:“故必将
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义理而
归于治。”
(《荀子·性恶》)后再以礼养情,所
谓“礼”是指人们应当遵守的最高行为准则和社会道
德规范,“情”则是指情欲。人有了礼义,分辨各人
的职份,才能和睦团结,然后再运用礼义这样的基本
道德规范,使人的情欲既能得到满足,又要对自己的
情欲进行节制,以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似孟子的这些“四心说”与“舍生取义说”,唯物史
观认为,道德来源于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社会实践,
而孟子却忽视了社会实践对正确的道德观念确立与发
展的重要意义,脱离了道德实践中的感性经验,陷入
主观唯心论的迷途。另外,对于他所给的解释,即是
人之初乃性本善,而善果结出的是恶花,是因为环境
使然,那么这里有一个问题,环境中的恶又是从何而
来的呢?可惜他已不在,不然就可以好好向他请教了。
也许有些人会说,如果人之初乃性本恶,那么社会上
的一切善事又是从何而来的?那么在这里我仅借用荀
子所说过的一番话,那就是“教化能够向善”。我们
只有认清人原本的性格是恶的,而不是一味的附和孟
子所说的性本善,
这样才能够矫枉过正。人之所以能
够成为地球上的先驱,那是因为我们比一般生灵多了
一样东西,即是“思绪”,换句话说就是“智慧”。
而人之所以能够成为万物的灵长,那是因为我们能够
认识自己的勇气,承认自己自先天以来便是恶,认清
了这一点,然后再加以教化,如是矣。

总的来说,虽然人之初乃性本恶,但是,只要我们尽
力扬善抑恶,然后再对下一代抑或旁人做个榜样,通
过道德与教化来掩盖我们那原本的劣根,再塑造个以
礼义廉耻为至上的社会,那么,世间就会洋溢着温馨
和谐的人情味了。然而,在现今这科技日益昌盛而人
心却日渐堕落的时代,究竟有谁有这本事能够将此等
情形拨乱反正呢?